美高美集团4688am院长邸瑛琪就“天价过路费案”接受了多家媒体采访,他认为:时军锋、时建锋的行为构成诈骗罪。时为了免缴高速公路通行费,非法获取了伪造的军车驾驶证、士兵证、军用货车牌照两副及配套军车行驶证并加以使用,使用次数高达2363次。在此行为中,使用伪造的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的行为是手段行为,是为免缴高速公路通行费的行为服务的,而后一行为是目的行为。二者属于手段牵连,应择一重罪处罚。就本案而言,诈骗罪的法定刑显然高于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的法定刑,应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。再审判决以诈骗罪对时军锋、时建锋定罪是正确的,符合本案的事实和法理。
邸院长还认为:骗免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数额到底应为多少?这是引发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。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审判决认定的368万元通行费受到了很多质疑。 再审判决按核准装载量计算货车通行费,是适当的。我国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规定,超载的货车根本不应在公路上行驶,而应当将超载的货物卸载。因此,按照核准装载量计算货车通行费更为合理可行,体现了对被告人权利的合理保障,是适当的。